因为15万韩币,丧失了在韩国的专利权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专利、著作权、韩国商标、设计等知识产权正在改变世界,在韩国专利权具有20年的独占使用权。但是原创和模仿的界限只是“一点差异”。 今天也介绍一个因为忽略知识产权的保护,错失在韩国市场的知识产权的事情。 在韩国申请专利,必须经过规定的行政程序才能获得独占性权利。如果不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就不能获得专利独占权,也不能进行专利审查。专利是接受政府行政机关专利厅审查的,因此必须按照程序缴纳规定的手续费。 申请专利(申请)后,如果审查程序出现问题,反而会受到损失。因为根据法律申请专利后过了1年6个月,无论是否注册,都会向所有人公开,成为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技术。我们将通过不遵守适当的专利申请程序而引起纷争,最终失去权利的事例来了解其重要性。 ◇不支付再审费用15万韩元导致“专利无效” 个人设计师A某虽然在2018年5月申请了专利,但是根据今年2月专利法院的决定,时隔3年最终决定拒绝。拒绝的理由是该产品的设计会让消费者产生对韩国某品牌的智能手机外观的“积极联想”,这是一个多少有些荒唐的理由。因此,韩国专利厅按照程序发行了拒绝的说明书,并被韩国专利法院判定为不可注册。 韩国《专利法》第67条第二款关于(再审申请)的规定: ①专利申请人在收到关于专利申请的拒绝专利决定副本之日起30日(根据第15条第1项,延长了第132条的17条期限时,指延长的时间)内,对其专利申请的明细或图纸进行修改,并对该专利申请的明细或图纸进行修改。 可以申请关于许申请的再审(以下简称“再审”)。但是,在申请再审时,已经有根据再审决定拒绝专利或根据第132条的17条提出审判请求的情况下,并不如此。 问题是在专利复审申请过程中发生的。再审是申请人接到拒绝专利的决定后30天,支付15万韩币的再审费就可以启动重审程序。 在再审申请阶段,申请人如果缴纳正式再审手续费,就可以将将不服从的修正书递交到专利法院进行重审。 初审被拒?务必提出再审 最终确定拒绝决定有效,申请人在专利裁判和专利法院的不服从过程中只消耗了时间和费用。如果感到被拒绝的理由很荒唐和主观,如果支付了再审费用,也可以重新接受检查。因为没有按时支付费用,连再审机会都消失了。 韩国<专利法>的专利审核流程非常重要。根据韩国的《专利法》规定,专利厅如果没有经过适当的程序,可以要求修改,如果不遵守的话,可以做出无效决定。 以上资料由 在韩华人圈 visa_korea 提供,如有任何有关于韩国投资注册公司、置业、创业、旅居的问题,欢迎寻找我们的获得专业咨询! 关于KPLUS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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