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韩国公司向海外进行直接投资,申报流程和方法韩国一直积极融入世界市场,通过设立跨国企业投资向海外投资输出先进设备和技术,不断拓展更广阔的海外市场;另一方面,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对外商投资政策也从以量化为主转向与提高质量水平的产业政策,并给予有利于调整国内产业机构的韩国投资补贴和优惠。 海外直接投资的概念 韩国公司在海外成立法人公司或建造工厂等,必须先申报海外投资。海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将韩国国内的资本、技术、人力等转移到海外,参加外国法人的经营,以将来的收益为目的的海外投资。如果是收购海外公司的股份应占比10%以上。 注意: 没有入股经营而是单纯以获得利息分红、市价差价等方式参与海外企业的经营不被认定为海外直接投资。 常见的韩国海外投资类型 1)通过收购国外公司股份或出资的方式,在海外设立新法人公司,或收购已经成立的外国法人; 2)通过向国外法人公司提供长期经营资金,并对其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3)在国外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及社会间接资本开发事业; 4)为在国外开展营业活动成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等。 * 韩国对于进行海外投资的金额并无特别限制,符合韩国外汇管制法规的银行均可进行海外投资申报和汇款。 但,以下情况不符合进行海外投资申报的条件: -无韩国居住签证的外国人(须提交护照、出入境事实证明等文件) -滞纳税金者(须提交纳税证明书) -信用不良者 -正在办理移民手续的个人(针对韩国国籍者的情况) -其它韩国外汇管理法规定的情况 金额不是特别有限,指定特定的银行,进行海外投资申报,汇款。 但也有身份上无法申报海外投资的情况,如下所示: -非居民(确认文件:护照、出入境事实证明员等) -滞纳税金者(确认文件:纳税证明书) -信用不良者(确认文件:经营者编号、代表居民编号确认信用信息) -正在办理海外搬迁手续的个人或个人事业者(企划人文件:自申报日起3个营业日内发放的居民登记复印件) -非营利法人在章程中有标记,在相关法令认可的情况下可以 海外投资流程 根据韩国《外汇交易规定》第9-5条(海外直接投资的申报等),有意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时可以向韩国央行指定的外汇银行进行海外直接投资(FDI)申报。 如果投资者为在韩国设立的法人公司,应准备的基本材料包括:法人设立事实证明书、股东名册、法人国籍确认书、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及投资申报及银行业务代理者的委任状(必须办理相关海牙认证或韩国领事认证)所需时间1个月左右。 海外投资的汇款 通常情况下,韩国的外资受理银行将海外投资分类为:个人经营用途(55201)、贷款投资(55202)、海外资源开发投资(55301)这三大类。如果以现金方式投资1万美元需要进行换汇申报。 另外,某些特定的产业领域可能需要提前向相关韩国的智能部门申报,包括:海外资源开发产业,如采矿业(申报机关:产业通商资源部),海外农业开发事业包括农产品(农林畜产食品部)、林产品(山林厅),建设业(国土交通部颁发的建设许可)等。 版权声明:本文为中韩商桥(KPLUS PARTNERS)原创文章,未经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形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必究。 |